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亟待加强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楠 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实生活广泛融合,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在人们财产中的占比会进一步增大,不仅涉及

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楠

随着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实生活广泛融合,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在人们财产中的占比会进一步增大,不仅涉及公民新型私人财产,也涉及企业新型商业财富和国家金融安全、社会稳定等。

近日,一则“玩家退游价值4万装备被回收”的话题冲上热搜,再度引爆对虚拟财产维权的关注。事件起因是,一玩家在某线上游戏账号充值二三十万元,并将装备道具放进了自己在游戏中开设的商行,由于有一段时间没有登录游戏,结果商行倒闭,这些道具全部被系统没收。该游戏客服声称,“商行倒闭道具被没收的情况不止一个人遇到,道具无法退换。”

尽管看似虚拟游戏装备,却是玩家用“真金白银”充值获得。当现实中的货币转身成为虚拟财产,该如何维权和界定,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有关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引发的法律纠纷,绝非个案,近年来屡见不鲜。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了解,该协会在2023年初对外公布的一份“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进入黑猫投诉】舆情热点”中,“网络游戏停服删档引发虚拟财产侵权争议”就赫然在列。

尽管民法典对此作出“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清晰表述,但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针对虚拟财产保护的专门立法,其他现行法律中关于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同样有限,才造成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不足现状。

“无形财产权目前尚未纳入民法典单独成编,但现在不加入不等于将来永远不加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李顺德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虚拟财产虽然是一种无形的资产,但也会面临盗窃、诈骗等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且在司法实践中,虚拟财产会涉及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利等。

在李顺德看来,“未来一段时间,我们的民法典以及专门针对无形财产权利的立法工作会提速推进。”

之所以社会普遍期待在法律保护上予以完善,与虚拟财产区别于有形财产,在发生纠纷后,用户在维权、举证、信息获取上难度巨大不无关系。

“我曾历经两年多和平台的扯皮,也走过申诉、立案、起诉,再到撤诉、调节的全过程。”北京市市民小陈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讲述了她的一次真实虚拟财产维权经历。小陈曾经在某视频平台运营一经营类账号,因撤销平台账号,留有近万元的保证金和虚拟资产欲办理退款遭拒,后经历了一系列劳心费力的纠结后,最终选择和平台和解,仅获得原价值40%的退款。

“取证困难是推进诉讼维权的最大障碍”是小陈从律师那里获取的最直接信息。

显然,对于虚拟财产等无形财产权的举证清晰,我们仍有一段路要走。

李顺德认为,进一步明确涉及虚拟财产纠纷处理的法律程序与救济途径,明确不同类型虚拟财产案件所适用的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明确证据规则适用原则,多措并举从制度上形成对虚拟财产的保护合力该是未来在具体法律规定上的着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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