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A,000002.SZ)发布公告,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告显示,为夯实公司融资资源储备,进一步优化债务的期限和类型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发行种类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绿色票据、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企业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发行时间可一次或多次发行,且可为若干种类。
按照公告,预计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长租公寓、物流地产、产业园、养老公寓等募投项目)等用途。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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