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亮控股(08612)发布公告,于2022年9月21日,维亮有限公司(卖方)(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龙威工程有限公司(买方)订立销售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向买方出售机器,总代价为500万港元。
根据销售协议将予出售的机器生产于2014年,并由集团于2015年购入,包括二手履带起重机,为一种安装于带有履带装置的底盘之上的非道路流动式起重机。机器于2022年8月31日的未经审核总账面净值约为730万港元。
经考虑机器于2015年由集团收购,其于2022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约为730万港元,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机会变现陈旧机器的价值,为集团带来额外营运资金。出售事项将不会对集团的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影响。董事认为,销售协议的条款属公平合理,而订立销售协议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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