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上海证券报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获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近日向相关会员机构印发了《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指引第1号:基金登记材料规范》(下称《指引1号》)和《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指引第2号:基金存续期信息报送规范》(下称《指引2号》),完善了保险私募基金自律规则体系,登记制改革配套措施进一步落地。
据悉,两份指引通过健全保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强化信息披露义务,压实市场机构主体责任,充分落实登记制改革精神要求。其中,《指引1号》明确了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程序材料规范,在大幅降低材料负担的同时加强了关键信息的披露要求,并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部分合规标准进行了调整。《指引2号》则优化了存续期信息报告规范体系,对部分报告内容进行了标准化,提升了存续期信息报告的规范性和系统性。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协会将依据监管规定,着力做好保险私募基金的数据统计、市场分析、风险监测等工作,并根据监管要求和行业需要不断完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规则和指引建设。同时,协会将结合监管规定和行业实践,通过多种方式促进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加强投资管理能力建设,切实发挥保险私募基金在服务国家战略部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何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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