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山东威海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按照新政,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同时,调整可贷额度,可贷额度由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
按照威海市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对于“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了,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可否申请”的提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这次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后,购买首套、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双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80万元贷款;申请人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单职工家庭,最高可以申请50万元贷款。
针对“可贷额度由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30倍了,是不是说如果公积金账户有3万元的余额就可以申请30倍90万元的贷款”的提问,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指出,可贷额度不能超过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是确定可贷额度的条件之一,同时还要符合首付比例、二手房评估价值、月还款额不超过近12个月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的70%等其他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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