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宋思艰每经编辑 杨夏
今日(8月5日)中午,上海金融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条题为《全国首例!涉新三板操纵证券市场交易案今宣判》的消息。
消息称,5日上午,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投资者诉被告A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邵某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判令被告邵某承担赔偿责任。该案系全国首例新三板市场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责任纠纷,也是首例涉交易型操纵证券交易市场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案,案件涉及新三板市场定向增发投资者在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中的因果关系认定、损失计算规则等诸多新颖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典型意义。
上述消息提到,2020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作出[202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实际控制人邵某、案外人左某等于2015年8月7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对A公司进行了股价操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官网公布的[2020]6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证监会对邵军等人操纵上海阿波罗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邵军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左剑明处以80万元罚款;对胡继峰处以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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