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带火虚拟服装行业发展初期诸多法律问题待解

虚拟服装因其特殊性导致在产品质量评价方面应适用与实物商品完全不同的维度和参数,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则下,针对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尚不能完全适用于虚拟服装消费者。但随着虚拟服装

  虚拟服装因其特殊性导致在产品质量评价方面应适用与实物商品完全不同的维度和参数,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则下,针对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尚不能完全适用于虚拟服装消费者。但随着虚拟服装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不排除可能出现相关的规范,从技术层面对产品质量进行规制

元宇宙带火虚拟服装行业发展初期诸多法律问题待解

  《法治周末》记者孟伟

  伴随着“元宇宙”的横空出世和迅速发展,与之相关的数字藏品产业在国内蓬勃兴起,对虚拟服装领域的探索也拉开大幕。

  以网络平台小红书为例,用户可以在小红书的数字艺术平台R-SPACE中购买自己喜欢的虚拟服饰,用户将获得一件上链(相关数据数据传输在区块链上,因而有其独特性)的数字时装以及一张本人穿着该虚拟服饰的照片。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虚拟服饰与现实中的服饰风格非常不同,一些运用了类似浮雕、泡沫、金属等在实体服装中无法使用的元素、材料。这些虚拟服装的价格也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

  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博主展示自己佩戴穿着华丽、科幻的虚拟服饰的“时装大片”,也有不少网友不理解虚拟服装存在的意义。

  同时,虚拟服装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年轻人为什么买虚拟服装

  “花几百就能‘穿’一件衣服,留下照片纪念,还能永久拥有NFT(Non-Fungible Token,指非同质化代币。数字藏品是NFT的一种应用形式),还是非常值得的。”在古风服饰爱好者刘柳看来,虚拟服装能够满足自己喜欢穿着各种衣服拍照的需求,“去影楼拍照也要花费几千元,目的也是为了得到照片,但买虚拟服装不仅可以收到一张照片,自己还能获得一件限量的、具有科技感的时装,而且它的价值在未来可能会有所提升。”

  一些声音认为,虚拟服装的出现在现阶段满足了部分年轻人的社交需求。

  “很多人买富有设计感时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穿着拍照、发朋友圈,日常上班上学基本不会穿。虚拟服装的出现可以满足有这样需求的消费者。”一位实体女装从业者在创作平台分享她对虚拟服装的理解。在她看来,这类服装的主要受众是爱玩游戏的年轻人和爱时尚爱美的女生。

  一家名为JOLYNNWEI的虚拟时尚品牌的设计师卫卓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虚拟产品的使用价值因人而异,重点在于使用者的需求场景,“目前线上交流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沟通方式,如果是一些喜欢在朋友圈发照片分享生活的人群,选择虚拟服饰未必不是更好的选择,数字时尚可以快速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交需求”。

  然而,一部分消费者不满足于目前虚拟服装的“穿着效果”。

  “最开始我以为像AR(Augmented Reality,即增强现实)相机一样,用手机拍摄的时候直接将衣服套在身上,平台再通过算法让衣服可以贴合我的身材,并且能够360度无死角地拍摄和展示。”热爱cosplay(利用服装、饰品、道具以及化妆来扮演动漫、游戏、绘画及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的小雨在购买一件虚拟服装后发现,最终呈现效果与她预期有所差别。

  “我买下后才知道,需要我把自己的照片发给设计师,设计师把衣服‘P’到照片的人物身上。我最终只获得了一张穿着虚拟服装的照片。”在小雨的预想中,在“元宇宙时代”彻底到来后,可以将目前购买的服装穿着到虚拟人物身上,但从目前看来,这个目标还无法实现。

  已有一年多数字藏品收藏经验的朱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购买虚拟服装除了对艺术品的欣赏外,还有一部分投资属性。“以投资的眼光来看的话,虚拟服装在现阶段是超前的,它是数字藏品第二阶段中不错的选择,第二阶段是指数字藏品不只是用来看的,而是在虚拟世界中使用的。比如,家居饰品、虚拟人物服装。”在朱林看来,若未来虚拟服装可以直接应用于虚拟场景中的话,其收藏价值也将水涨船高。

  从虚拟到实体

  今年开始,国内多个时装周开始带着虚拟服饰跨入元宇宙时代。6月,中国国际时装周在国内首次实现了集虚拟秀场发布、虚拟服饰展示、数字藏品售卖为一体的“时尚元宇宙”闭环生态。

  2022年北京冬奥会服装设计师、“尚衣下裳|D.MARTINA QUEEN”创始人、设计总监丁洁所设计的虚拟服装作品就在“时尚元宇宙”中首次亮相。该作品引用她设计的冬奥会“马兰花儿童合唱团”的虎头虎脑服装的老虎的概念,并对其进行艺术解构、重塑,在结构设计上,老虎形象采用3D立体分割结构,将图腾立体化处理;在色彩与面料质感上,选择极具未来感的银灰、荧光绿、荧光黄、粉等六种颜色,使之以变幻效果呈现。

  在丁洁看来,与传统服装相比,设计虚拟服装更注重设计师个人的综合能力。“虚拟服装是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布料进行仿真制作的数字时装,会对服装的版型、面料、材质、形体和人的动作以及着装时的形态及其变化多方面的分析和考虑。”

  面对多数网友对虚拟服装存在价值的不认可,丁洁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虚拟服装作为一个新兴的领域,大众对它的认知主要停留在艺术收藏层面,难免会引来一些不理解。她认为,对虚拟服装的探索,可以从虚拟转向实体。

  “服装被数字化后,可以将设计好的虚拟服装挂在数字藏品平台上,通过数据分析用户的购买情况、购买时提到的诉求,了解到消费者对这件衣服的接受能力、喜爱程度以及对服装的要求。经过数字化的测算后,再投入实体加工,让消费者真正能够触摸、感受到它。这样服装企业可以减少很多成本支出和库存的积压。”丁洁说。

  中国服装科创研究院公共服务平台总经理王亚涛也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目前将虚拟服装“穿”到照片上是一种虚拟呈现方式,虚拟服装对未来服装时尚产业具有很大的意义:“首先,网络信息时代虚拟服装在时尚文化传播、形象推广方面会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功能;其次,数字时代虚拟服装对实体产业的研发、生产也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可以提升产品研发、市场推广效率,节省资源;最后,未来‘虚拟+实物’形式形成新的消费生活场景。”

  现有消保规则尚不能完全适用

  “很多虚拟服装穿上去和照片的颜色好违和,买家只能再给自己的照片调色,才能让衣服和人的颜色一致。”有网友对虚拟服装“穿着”质量给出较低的评价。

  有些衣服与人物衔接不顺畅;有些人物姿势与服装方向不完全一致;有些衣服缺乏阴影,没有穿戴在身上的感觉……虚拟服装的种种问题,让很多网友认为,卖家并不是通过3D建模将虚拟服装渲染到人物身上,而是用修图软件直接“P”到人物身上的。

  丁洁坦言,虚拟服装与照片环境色的和谐并不难达到,通过建模技术甚至还能达到定制化更换颜色、服装细节的要求。她认为,不论是服装企业还是独立设计师都应该对消费者负责。除行业自律外,平台方也需要对作品严格把关。

  对于虚拟服装产品质量的认定以及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刘晓宇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虚拟服装因其特殊性导致在产品质量评价方面应适用与实物商品完全不同的维度和参数,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则下,针对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尚不能完全适用于虚拟服装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除特定商品外,买家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享有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目前从法律规定上,虚拟服装尚无法列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刘晓宇认为,随着虚拟服装市场的不断发展成熟,不排除可能出现相关的规范从技术层面对产品质量进行规制。例如,虚拟服装是否贴合人物、图片边缘是否模糊、清晰度等各个维度,在明确判断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设置“退换货”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作为数字产品,卖家或平台需要充分告知消费者没有退换货的权利。同时,他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知识产权问题不能忽视

  此外,《法治周末》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中看到,“复刻”某时装品牌2022年秀场款服装的技术分享帖并不鲜见。这些帖子主要教授如何用软件设计出虚拟的秀场服装。有人甚至将这些虚拟服装挂在自己的店铺中售卖。

  朱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如果实体服装的设计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其进行数字复制孪生则需要得到版权人的同意。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晓宇介绍,NFT作品的交易涉及铸造、出售两个环节,在铸造环节,铸造人可能是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或是原作品的实物所有权人或与原作品无关的第三人。如铸造人未经授权将他人作品通过技术手段上链销售,则有可能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如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服装设计制作成NFT数字藏品在平台售卖,其行为与抄袭并无不同,可能被认定为以出售的方式向不特定第三人提供作品的复制件,构成侵犯著作权人发行权的情形。如铸造人自行通过计算机技术进行作品创作,其创造的NFT作品应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的载体形式,NFT作品作者对其享有著作权。

  刘晓宇还强调,NFT作品既包含其所承载的知识产权内容,还具备作为数据或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购买者较难直接认定其所购NFT作品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因此要强化交易平台责任、设置NFT作品创作发行门槛、完善准入规则,在NFT作品上线前进行版权检测,预防侵权风险,进而保护购买者权益。

  中国服装科创研究院研究人员王亚涛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在实体服装产业中,侵权行为对原创的伤害比较大——很多设计师花几个月时间设计出来的服装,还没上市就被一些批发商贩抄袭了。而上链的虚拟服装因其数字内容不受篡改,具有追溯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特征反而更有益于对原创作品的保护。

  王亚涛希望,未来能加强对数字产品抄袭的界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

元宇宙带火虚拟服装行业发展初期诸多法律问题待解

  行业规则与监管规定尚不明晰

  《法治周末》记者在社交平台上还发现,有很多建模师、绘图师开设虚拟服装设计的课程,不少虚拟服装看起来颇为相似。

  丁洁最初是一名室内艺术空间设计师,卫卓琳原是一名热爱时尚行业的工业产品设计师。在她们看来,虚拟服装设计并不一定要“科班出身”,跨界的结合可能会有更新鲜的设计灵感,但创造能力和优秀的审美能力是不可或缺的。

  刘晓宇提出,目前,虚拟服装市场仍处于发展初期,相应行业规则与监管规定尚不明晰,仅技术上达到可输出虚拟服装的水平即可准入。据了解,目前多数虚拟服装设计师为服装学校的学生,或是对服装完全没了解的游戏公司员工,可见卖家“资质”跨度之广,门槛之低。

  但王亚涛认为,目前虚拟服装行业的发展需要更多人的加入,但在未来需要培养专业的数字时尚技术人才。在他看来,有创造能力是进入虚拟服装行业的基础,同时还要懂得数字技术。

  值得关注的是,数字藏品的日趋发展,国家和行业层面也开始从监管及行业自律两个角度规范数字藏品作品相关行为。

  6月30日,在中国文化产业协会牵头下,近30家机构在京联合发起《数字藏品行业自律发展倡议》关注到了因缺乏资质而引发乱象的问题,强调了提高准入标准的重要性。倡议纲要中提到,相关资质如发行、销售数字藏品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如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

  (文中刘柳、小雨、朱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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