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6月23日电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通知》明确,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
即2022年12月31日前,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我市原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后,二孩或三孩家庭,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则相应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通知》还明确,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该政策调整自2022年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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