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部分医保目录外的新冠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等,可能将纳入新版目录。
与2021年相比,《工作方案》保持总体稳定的同时,在申报范围、准入规则、评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具体来看,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在继续支持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创新药物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的关注,将“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并纳入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明确列入申报条件,相关人群用药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此外,今年目录还首次提出了非独家药品准入的规则,增加了申报结果公示环节,完善了专家评审流程。
另外,在简易续约方面,上述意见稿提出,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可以简易续约,续约有效期2年。包括:一是独家药品;二是本协议期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预估值的200%;三是未来的预算增幅合理;四是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五是不符合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的条件。对此,国家医保局解释称,“重大变化”主要是指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治疗费用明显偏高、该药国内外实际销售价格或赠药折算后的价格明显低于现行支付标准、本轮调整有同类竞品通过评审且可能对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等。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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