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事先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 鸣鸣很忙集团被罚175万

①量贩零食两大头部品牌“零食很忙”与“赵一鸣零食”合并案尘埃落定。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合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②鸣鸣很忙未依法事先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175万元。

清一色财经1月3日讯量贩零食两大头部品牌“零食很忙”与“赵一鸣零食”合并案尘埃落定。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零食很忙收购赵一鸣零食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合并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湖南鸣鸣很忙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下称“鸣鸣很忙”)负有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法律义务,但未依法事先申报,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因此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罚款175万元。

“对此,我们坚决服从,诚恳接受。现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完成了相关调查工作。本次事件深刻提示了我们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性,未来将持续夯实公司合规治理体系,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鸣鸣很忙方面今日发布声明表示。

2023年11月,零食很忙与赵一鸣零食宣布战略合并,零食很忙收购赵一鸣零食87.76%的股权,并受托行使剩余12.24%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实现对赵一鸣零食的单独控制。

随后,2023年12月,有报道称,该合并案未向有关部门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可能涉嫌非法垄断,零食很忙集团一度陷入舆论漩涡。

根据《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鸣鸣很忙(含关联方)和赵一鸣公司(含关联方)的营业额达到了前述规定的申报标准,属于应当申报的情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鸣鸣很忙负有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法律义务,但未依法事先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综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本案不具有从重处罚情形。同时考虑到鸣鸣很忙及其关联方此前未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受到过行政处罚,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建立并有效实施反垄断合规制度,决定对鸣鸣很忙处以1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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