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5月28日丨<a href="https://www.qingyise.net"中信金融资产(02799.HK)公告,按照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信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金租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60%(标的股份)。于2024年5月28日,公司与中信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转让及中信集团有条件同意受让标的股份,占金租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60%。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人民币120亿元。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租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19.92%,金租公司将不再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及其财务业绩将不会合并至集团的财务报表。
金租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金租公司是金融监管总局监管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于股份转让协议日期由公司持有其已发行股份数量的79.92%,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其主要经营范围为开展经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董事会认为出售事项有助于公司坚持回归本源、回归主业,确保可持续经营发展,符合监管机构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逐步退出非主业的要求。此外,母公司财务报表因处置该部分股权产生处置损益可一次性补充母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考虑所得税及印花税影响后,可实现超人民币63亿元资本补充效果,释放资本可用于拓展集团的不良资产主业,有利于集团坚持做强做精主业,将更多资源及精力集中于不良资产主业发展,对集团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较有益处。
公司依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实施华融证券、华融信托等5家牌照类附属公司的转让后,一直有序在推进余下牌照类附属公司的转让工作。出售事项是前期落实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出售事项完成后,有利于公司专注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自身功能优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和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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