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法行为被罚款580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银行违法行为有:
01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02
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03
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04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杭州银行作出罚款580万元的处罚决定。
此外,还有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时任杭州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杨慧莉,对杭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0万元。
时任杭州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阮荣军,对杭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6.5万元。
时任杭州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桂青峰,对杭州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3万元。
官网信息显示,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杭州市。2016年10月27日,杭州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内容来自人民银行网站、杭州银行网站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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