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最高出资比例可达80% 建立免责机制 湖北再吹股权投资“东风”

①湖北省级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省内财政及国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
②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出资比例,由原来最高30%提高至50%;
③湖北省将建立国有创投机构容错免责机制,并进一步放宽基金返投认定标准。

《科创板日报》1月31日在中部省份里,湖北率先吹起了股权投资的“东风”。

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为《若干措施》),分别从培育更多股权投资市场主体、推动投资基金业态集聚发展、畅通 “募投管退”环节、形成投资基金发展政策合力、营造更加开放宽松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18条措施出发,推动省内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

国资最高出资可达80%

具体来看,湖北这次干货满满,尤其在出资力度上。

文件着重提到了首期规模200亿元的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并支持市县设立区域投资基金,形成财政出资合力。省、市、县级政府共同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省级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基金,省内财政及国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80%。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首期规模200亿元的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2023年7月正式落地,是由湖北省政府出资设立、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基金,计划与湖北省内各地形成联动效应,力争2至3年在全省形成超过2000亿元的政府投资基金群

接近该母基金的知情人士向《科创板日报》记者透露,现在分母基金和子基金的招募同时进行,预计首批招募工作已在2023年内完成,此前一直在和有意向机构沟通,已经有了不少储备。之后子基金招募工作还会进一步提速,首期200亿元的出资额可能会在2024年年内全部投出。

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计划设立2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分母基金,和3支三大都市圈产业发展分母基金,目标规模都是50-100亿元。

据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分母基金投向的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都是现在湖北省重点发展的领域,而且都有一定的产业积累。

除200亿的省引导基金,《若干措施》还准备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湖北省内的股权投资。

文件提到,要引导银行、券商、保险等金融投资机构与省内投资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招引外部产业型基金,培育壮大本土投资人,拓宽基金募资渠道。积极推动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开展。同时,鼓励在鄂央企、上市公司、省属企业及民营龙头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整合上下游产业链。

加大科创天使投资支持力度

《若干措施》另一大重点,是支持天使投资、早期基金。

“让利”是其主要措施。对投资于偏早期的基金,在退出时,政府出资可以投资收益为限,对社会出资方和基金管理机构给予适当让利。建立基于业绩表现的激励机制,给予核心团队超额收益分享。

其中,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省内天使类基金及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在收回实缴出资后,可根据返投、产业带动等情况,将全部收益让渡给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

不仅如此,省内的百亿科创天使母基金——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出资比例,还由原来最高30%提高至50%。

据悉,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是由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的市场化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规模30亿元。

“免责”、“返投”也是文件提到的重点措施。湖北省将建立国有创投机构容错免责机制。对于100%投资天使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偏早期的基金,以及按比例投资早期基金的综合型基金,允许设置不同容错率,在允许范围内的正常投资亏损按尽职免责原则处理。

同时,进一步放宽基金返投认定标准。鼓励基金管理机构主动引荐企业迁入湖北省(应获得县级及以上招商部门认定),或将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落户湖北省,或在湖北省成立子公司形成的新增实缴资本,纳入返投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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