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2日起增加金元证券为鹏华中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2日起增加金元证券为鹏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医药,扩位简称:香港医药ETF,基金代码:513700)、鹏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香港消费,扩位简称:香港消费ETF,基金代码:513590)、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保险证券,扩位简称:保险证券ETF,基金代码:515630)、鹏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1000ETF增强,扩位简称:1000ETF增强,基金代码:560590)、鹏华上证科创板50成份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科创50增强ETF,扩位简称:科创50增强ETF,基金代码:588460)、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科创100ETF基金,扩位简称:科创100ETF基金,基金代码:588220)、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B类(基金简称:鹏华添利交易型货币B,扩位简称:鹏华添利ETF,基金代码:511820)、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银行FUND,扩位简称:中证银行ETF,基金代码:512730)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http://www.jyzq.cn、95372)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的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22日起增加金元证券为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智能网联汽车ETF,基金代码:159872)、鹏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碳中和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85)、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有色ETF基金,基金代码:159880)、鹏华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50ETF,基金代码:159681)、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生物疫苗ETF,基金代码:159657)、鹏华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粮食ETF,基金代码:159698)、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大数据ETF,基金代码:159739)、鹏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药ETF,基金代码:159647)、鹏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港股科技ETF,基金代码:159751)、鹏华中证工业互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工业互联ETF,基金代码:159778)、鹏华国证ESG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ESGETF,基金代码:159717)、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500ETF鹏华,基金代码:159982)、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鹏华沪深300ETF,基金代码:159673)、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油气ETF,基金代码:159697)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http://www.jyzq.cn、95372)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及客户服务电话:www.phfund.com.cn、400-6788-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聚合多资产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自2023年10月1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11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本文为清一色官方代发,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清一色无关。清一色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文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文中部分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著作权人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微信/QQ:1074760229)。转载请注明出处:清一色财经

(0)
打赏 微信扫码打赏 微信扫码打赏 支付宝扫码打赏 支付宝扫码打赏
清一色的头像清一色管理团队
上一篇 2023年11月22日 02:20
下一篇 2023年11月22日 02:20

相关推荐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1643011589-QQbutton

手机:13798586780

QQ/微信:1074760229

QQ群:551893940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