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未按照规定报送交易报告,华西证券被罚款35万元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了4条行政处罚信息,剑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华西证券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了4条行政处罚信息,剑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华西证券的违法行为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王程,时任华西证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吴金有,时任华西证券运营管理部(零售)总经理;何前万,时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法务部反洗钱监控岗,三人对华西证券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对华西证券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罚款3万元。

根据天眼查,华西证券的股东(发起人)为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8.13%)、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34%)、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9.98%)。

快看 | 未按照规定报送交易报告,华西证券被罚款35万元

9月以来,华西证券三次被监管“点名”。9月8日,华西证券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时隔不到一周,9月12日,华西证券因备案材料中存在对人员任免程序的规定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被四川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此外,华西证券上半年还涉及2起处罚。4月18日,公司郑州经三路营业部因存在开户过程中对部分客户资产证明材料审核不审慎,导致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被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5月19日,公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因在投顾人员管理、基金销售等方面存在问题,被深圳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华西证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0.21亿元,同比增长15.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亿元,同比上涨79.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5.18亿元,同比增长95.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4亿元,上年同期为52.95亿元。

分业务来看,华西证券上半年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为10.33亿元,主要受市场行情及财富管理转型综合影响所致,同比下降10.14%。目前公司实现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占营业总收入比重 51.09%。

©本文为清一色官方代发,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与清一色无关。清一色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本文不作为投资理财建议,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文中部分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来源于网络,如侵犯到著作权人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微信/QQ:1074760229)。转载请注明出处:清一色财经

(0)
打赏 微信扫码打赏 微信扫码打赏 支付宝扫码打赏 支付宝扫码打赏
清一色的头像清一色管理团队
上一篇 2023年9月28日 16:20
下一篇 2023年9月28日 16:20

相关推荐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1643011589-QQbutton

手机:13798586780

QQ/微信:1074760229

QQ群:551893940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