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结算9月21日消息,根据《中国结算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和《中国结算关于调整2023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港股通业务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为新增港股通交易日。结算参与人参与以上新增港股通交易日交易结算的,应当计算并足额准备新增港股通交易日交易当日的应提前到账资金,确保其结算备付金账户满足资金提前到账要求。
二、2023年9月28日发生的证券交易和当日到期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23年9月28日,资金交收日为2023年10月9日。
三、2023年10月9日发生的证券交易和2023年9月29日至10月9日到期的债券质押式回购,资金清算日为2023年10月9日,资金交收日为2023年10月10日。
四、2023年9月26日、27日、28日发生的沪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23年10月10日、11日、12日。2023年9月26日、27日、28日发生的深市B股交易和退市B股交易,资金交收日依次为2023年10月9日、10日、11日。
五、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港股通业务清算交收安排:
六、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港股通权益登记日对应表:
七、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上海市场B转H业务交收安排:
八、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深圳市场B转H业务交收安排:
九、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H股“全流通”业务交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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