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9月13日,吉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华鑫证券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存在营业部证券经纪人管控不足;档案留痕不完整,证券经纪人登记执业地域与委托合同约定执业地域不一致的问题。此外,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未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监控、预警和分析处理机制;营业部设备MAC地址登记不全;存在由经纪人回访核实其名下客户同机操作的情况。
同时,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存在客户转销户流程不规范;未在个别投资者提出销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个别投资者购买了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公募基金产品 。
吉林证监局表示,上述问题违反多项规定。因此,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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