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海证券报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李雨琪)8月25日,德邦证券发布关于降低证券交易费率的公告。公告称,为贯彻落实2023年8月18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司参照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股票交易经手费的降幅,通过费用参数调整的方式,于2023年8月28日起统一下调客户股票交易经手费,主要情况如下:
1、8月28日起(含)德邦证券经纪客户和信用客户在沪深北交易所买卖股票,将按照以下标准计收经手费。沪深市场A股、B股、存托凭证等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边收取。沪市A股、沪市B股、深市A股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2387%双向收取,深市B股大宗交易按成交金额的0.001705%双向收取。北交所普通股、优先股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可转换公司债券按成交金额的0.00625%双边收取。
2、对8月28日前已成功开户的客户,德邦证券将于8月28日开市前对客户的经纪账户和信用账户佣金费率进行统一下调调整,下调幅度与《通知》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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