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力电梯(002367.SZ)近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简称“虎丘法院”)于4月29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0505民初2683号],被告天津大业亨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大通资管”)、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信托”)、上海谦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谦宏”)连带赔偿原告康力电梯投资款损失3000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94.15万元。
至此,持续近一年的康力电梯诉三被告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案有了初步结果。公告称,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三被告如不服此判决,可依法提起上诉。
通过获悉,大业亨通于2017年6月计划发起设立大通阳明18号系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实际募集资金2.25亿元,所募资金投资于光大信托受托管理的“光大大通阳明18号系列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受让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简称“工大高总”)持有的上市公司*ST工新(股票代码600701)6600万股限售流通股收益权,并由工大高总对其转让的股权收益权按约回购,同时设定股票警戒线、平仓线。
该案相关产品――光大?大通阳明18号资管产品为分期募集,共包括阳明18号一期、阳明18号二期、阳明180号一期、阳明181号、阳明182号、阳明183号和阳明184号,共7个资管产品,募资2.25亿元,光大信托分7期将资金发放至融资方。
其中,大业亨通是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简称“大通期货”)的全资资管子公司,大通期货是哈尔滨工大集团子公司,与工大高总存在关联关系。
2017年9月13日,康力电梯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投资“大通阳明18号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大通阳明18号”),起息日期为2017年9月22日,终止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预期收益率为8.3%/年。而在上述资管计划到期后,大业亨通未能兑付投资款及收益。
早在2021年2月,就已有投资人陈某起诉大业亨通、光大信托获得赔偿。从陈某的判决书来看,法院认定信托公司存在数个合规性问题,同时认为信托公司以事务管理通道为理由消极管理信托事务,因而对投资者损失也负有责任。法院认为,虽然陈某与光大信托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但陈某投资的集合资管计划与光大信托形成了信托合同关系,光大信托未履行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将损害陈某的权益,故陈某有权对光大信托主张损害赔偿。康力电梯是在陈某胜诉后起诉获赔,复制粘贴了前人的胜诉过程。
此外,据投资人介绍,大通资管阳明21号系列的相关产品也涉及到哈工大集团的信托通道业务。该产品从2017年10月起由大通资管发售,共分4期发行(分别为210号、211号、212号和213号),总规模5亿,实际募资8400万元,产品期限18个月,信托通道方是四任董事长被查的吉林信托。有了阳明18号系列产品的胜诉经验,阳明21号投资人也看到了希望。
光大信托作为交易结构中的通道方,需要共同承担100%的责任,这令颇多资管界人士大感意外。虽然所涉金额较小,但将产生一定的引导效应。信托圈内人预测,未来会有更多信托通道业务的私募基金、资管业务投资人对信托公司发起起诉,兑付的曙光即将亮起。
值得关注的是,并不是所有私募、资管产品投资人起诉信托公司都能获得全额赔偿,具体赔偿比例需要根据信托公司的责任由法院判定承担赔偿的比例,比如“八二”、“七三”、“五五”。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布的2020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中,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吴曼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20)沪74民终29号】是首例在判决信托公司在通道业务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该案件综合考量了涉案各方行为对损害后果产生的原因力,最终认定华澳信托对投资者损失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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