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郝彦)8月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华鑫证券杭州分公司存在员工薪酬管理和发放不规范情况,时任负责人单长娜保管并使用其他经纪人工资卡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合规经营意识淡薄、内部控制不健全。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多项规定,故决定对华鑫证券杭州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单长娜作为时任杭州分公司、飞云江路营业部(已撤销合并至杭州分公司)负责人,也被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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