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业板转战主板,安徽金田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的IPO之旅已经走了太长时间,近期公司对外披露了一轮问询回复意见。从监管层审核问询方面来看,金田新材想要登陆A股市场并非易事,公司是否存在拼凑研发费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要求、与合作方上海晟添工业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晟添”)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产能能否消化等都是公司闯关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对于上述疑问,金田新材方面7月26日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进行了一一回应。
研发占比逐年走低
报告期内,金田新材的研发投入占比在逐年走低。
招股书显示,金田新材主要从事BOPP等塑料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BOPP薄膜产品主要包括光膜、热封膜、消光膜及其他功能薄膜(如防雾保鲜膜、热收缩膜、珠光膜、消光转移膜、镭射基膜、标签基膜等)。
2019-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金田新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38.48亿元、38.39亿元、47.71亿元、24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8603.99万元、3.16亿元、6.06亿元、2.71亿元;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170.11万元、2.88亿元、5.78亿元、2.49亿元。
报告期内,金田新材研发投入占比在逐年走低,公司研发费用分别约为1.29亿元、1.2亿元、1.3亿元、5643.6万元,研发投入占比分别为3.36%、3.12%、2.72%、2.35%。值得一提的是,金田新材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而据金田新材招股书中最近三个年度研发投入占比计算,平均研发投入占比为3.07%,刚刚满足“不低于3%”的标准。
对此,金田新材是否存在拼凑研发费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要求遭到了上交所的追问。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7月26日向金田新材方面发去采访函,对方在回复函中表示:“公司产品和技术来源主要依靠自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自主研发和积累。此外,公司在研制过程中需要领用原材料进行试制从而对配方的有效性及可行性加以验证,研发项目众多,且为了达到产品性能指标和质量要求需要反复进行试验验证,研发试验批次多,领用的研发材料数量较大。公司不存在拼凑研发费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指标要求的情形。”
上海晟添扮“双角”
金田新材IPO背后,上海晟添是个不得不提及的关键角色。
据了解,上海晟添成立于2012年2月,主要从事石化产品、化工产品等的贸易业务,包括聚丙烯的贸易、进口品牌润滑油的直接代理,2014年金田新材与上海晟添便建立了合作关系,金田新材从上海晟添购买部分型号聚丙烯、生产线运转所需的进口润滑油等,随着双方业务持续开展,上海晟添也向金田新材采购消光料开展贸易业务。这也意味着上海晟添既是金田新材的客户也是金田新材的供应商。
需要指出的是,金田新材从上海晟添的采购价格还高于市场价格。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IPO公司客户也是供应商的情况之前也有出现,这主要考虑是否是行业因素导致,如果只是行业中的个例,企业则需要说明原因、必要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
针对上述交易,上交所也要求金田新材分别列示向上海晟添采购原材料的类别、单价、数量、金额,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差异,同型号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显著差异,采购价格是否公允;上海晟添与金田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前员工和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金田新材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向上海晟添采购的聚丙烯、润滑油等产品,主要系上海晟添对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受采购数量、信用期、付款方式、运输距离等因素影响,定价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具有合理性。
另外,金田新材方面进而对北京商报记者指出,上海晟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前员工和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新增产能能否消化
金田新材的产能消化问题也是此次闯关过程中被追问的重点。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金田新材BOPP薄膜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3.4%、63.83%、65.14%、64.92%。金田新材对此解释称,设计产能系以厚度为23μm的普通光膜为计算标准,其他低厚度薄膜的产量增加造成同工时的实际产量低于生产23μm的薄膜产量,进而造成产能利用率偏低。
而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金田新材还拟募资扩产。此次IPO,金田新材拟募资15.66亿元,投向年产70000吨功能性聚酯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32000吨BOPE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分别拟投入募资6.49亿元、2.67亿元、6.5亿元。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IPO企业在产能利用率较低的情况下,公司还要募资扩产,这其中的合理性、公司产能能否消化是企业需要详细解释的问题。
金田新材方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下游市场行业发展良好,需求依然强劲。并且公司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和发展,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积累了良好丰富的客户资源,获得了多个不同行业领域客户的认可与肯定,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能够予以消化,不存在过度投产的风险。
据了解,金田新材实控人为方文彬、方文翔、方晨、方超,其中方文彬、方文翔为兄弟关系,方晨、方超分别是方文彬、方文翔之子,四人合计持有公司61.78%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期内,金田新材存在持续大额分红的情况,方文彬、方文翔共取得分红款共计2.44亿元,其中1.04亿元用于偿还金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借款、利息及担保债务、金田集团日常经营等。
股权关系显示,方文彬、方文翔各自持有金田集团50%股份,其父方崇钿为金田集团的法定代表人,而金田集团及方崇钿曾多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多次被法院出具限制消费令,且有多条被执行记录。
7月26日,针对上述情况,金田新材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截至目前,金田集团、方文彬、方文翔、方超、方晨、方崇钿不存在大额到期未清偿债务,金田集团、方崇钿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方文彬、方文翔、方超、方晨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被抵押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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